新疆出台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推广面积超3亿平方米
“屋里温暖如春,屋外蓝天白云。”为使更多天山南北各族群众提高冬季生活质量,近日新疆出台了未来三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到2021年新疆超过三分之一的取暖建筑面积将采用清洁取暖,面积将达3.26亿平方米。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近日新疆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等12个厅局联合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方案提出,到2021年新疆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预计将达9.07亿平方米,比2017年新增约2.27亿平方米,供暖需求较大。新疆将积极推广燃气供暖、电供暖、气电混合供暖等清洁取暖方式,新建及改造热网1050公里,到2021年清洁取暖面积将达3.26亿平方米。
当前,新疆主要有热电联产、集中燃煤锅炉、散烧燃煤、燃气锅炉、电供暖等多种供暖方式,随着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和西气东输二、三线的建设,新疆城市燃气普及率已达到97.5%,此外新疆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强,具备推广清洁取暖的基础条件。
2016年以来,新疆乌鲁木齐、阿勒泰等地通过试点电供暖、气电混合供暖等清洁取暖方式,使当地居民在冬季告别了燃煤取暖,截至目前,新疆已推广电采暖近千万平方米。今后,新疆还将推进利用弃风弃光等富余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供暖,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清洁电力与地热及低温热源结合的综合性绿色供暖系统。